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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专业做电子投标文件公司
发布时间:2020-09-22

关于实行市本级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精神,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在已实现电子开评标的基础上,实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实行时间。自2020年7月6日起,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7月6日之前已发出采购文件的市本级采购项目,可按采购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 电子文件编制。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使用文件制作软件编制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软件下载地址: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 -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文件制作软件。

三、 在线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应登录大连市政府釆购网- 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在线免费获取电子采购 文件及更正文件(如有)。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 录入投标信息并生成回执码,未按规定录入投标信息的,将无法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四、 不得设置供应商现场报名及审查环节。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不得事先要求供应商提供任何形式的资格证明文件等对其 进行报名审查,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 障碍。

五、 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取消纸质投标(响应) 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 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 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 (CA)进行在线解密。

六、 调整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 在项目评审开始前,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工作。采购代 理机构应合理预留查询时间,按照《大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财采〔2016〕651号)有关规定,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 用信息查询结果声明书》。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开标室进行查询;非招标采购项目,应 在提前预约的信用信息查询室进行查询。

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当日无法完成信用信息查询的,应 将投标(响应)文件封存,待查询工作完成后,依法进行评审。

七、 电子开评标。政府采购项目网上开标、评标通过大连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

八、 电子竞价。对于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非招标方式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大连 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进行电子竞价。

九、 电子档案保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项目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制作光盘,依法妥善保存。

十、其他事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详细披露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有关要求。

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可自主选择办理以下数字证书 (GA):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辽宁版 CA),咨询电话024-67871177;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 CA),咨询电话 0411-39742656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大连 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操作手册。

十一、自2020年7月6日起,《关于实行非招标方式采购项

目电子竞价系统的通知》(大财采〔2017〕114号)、《关于统一 启用市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系统的通知》(大财采〔2018〕 799号)废止。

十二、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部门应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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